文:Vincent
法國汽車大廠 Citroen(雪鐵龍)控告 Volvo(富豪)原本旗下子品牌 Polestar 廠徽侵權案件,Polestar 被裁定要支付 150,000歐元(約港幣 130 萬元),並至少終止銷售 6 個月。如果雙方未達成協議,則可以延長銷售禁令。
Polestar 的發言人向外國傳媒《Autoblog》表示,暫時對此事不會作出任何評論。然而,Polestar 不但需要賠錢,暫時還不能可以賣車,直至雙方和解。但甚麼時候和解、怎樣和解,論需要時間以及雙方再作論討,有車迷擔心,Polestar 在法國的前景不太明朗!
你對自己的愛駒有甚麼評價?而準備買車的你是否想知多一點心儀座駕的優劣?不妨在本網的汽車資料館內揀選心水的汽車型號,發表或瀏覽用家心得,說不定可以因此結識到志同道合的「車友」!
https://www.dcfever.com/cars/userreviews.ph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