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Alex
數碼相機踏入消費品市場超過 20 年,但部分感光元件的命名方式卻從來沒有改變,始終如一地用奇怪且難以理解的一個分數作為類型(尺寸)的區分,例如:1/2.3 英吋與 1/1.8 英吋等等。為了讓大眾更準確地理解感光元件的實際尺寸,有外國攝影媒體提倡以全新的命名方式來區分感光元件的不同尺寸。
舉例說,曾經在輕便型 DC 上盛行、目前亦陸續被手機採用的所謂「1 英吋」感光元件,其晶片上用以感光的面積大約是 13.2 x 8.8mm,對角線長度是 15.86mm。相比之下,1 英吋實際相等於 25.4mm,較以上數字都要大一截!從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出,「1 英吋」可算是個毫無意義的數字,更加不用說「1/2.3 英吋」、「1/1.8 英吋」等令人摸不著頭腦的「小數分數」。
由著名攝影資訊網站 DPReview 牽頭,聯同其他攝影媒體、博客與 YoutTuber,包括:PetaPixel、Imaging Resource、PC Mag、Cameralabs、Gerald Undone 和 The Art of Photography,日前宣布日後將採用自行製定的命名方式去區分感光元件,以避免混淆和產生誤解,讓讀者和消費者更易理解感光元件的實際尺寸。
在新命名方式下,舉例說,上述的「1 英吋感光元件」將改稱為「Type 1 (12.7 x 9.5mm) 感光元件」,其他常見感光元件的新名字例子可見下表:
新名稱 | 舊名稱 | 尺寸# | 感光面積# | 對角線長# |
焦距放大率 (與全片幅相比) |
Type 1/3.4 | 1/3.4" | 4.0 x 3.0mm | 12mm² | 5.0mm | 8.6 |
Type 1/2.3 | 1/2.3" | 6.3 x 4.7mm | 29mm² | 7.8mm | 5.5 |
Type 1/1.28 | 1/1.28" | 10 x 7.5mm | 75mm² | 12.5mm | 3.46 |
Type 1 (4:3) | 1" | 13.1 x 9.8mm | 128 mm² | 15.9mm | 2.65 |
Type 1 (3:2) | 1" | 13.2 x 8.8mm | 116mm² | 15.86mm | 2.72 |
理論上現有的感光元件都可以套用這個新的命名方式,但考慮到市場的實際情況,目前只會針對尺寸小於 4/3 制式(17.3 × 13mm)的感光元件。
來源:DPrevie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