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、攝︰ansel
相機廠每次要為旗下的產品推出新款型號時,都要搞盡腦汁,添加最新最強功能才能保持競爭力,但由於成本上漲,新機往往都賣得比上一代的產品昂貴,我們之前試用過的 RX100 III 正是最佳的例子,比起上一代 RX100 II 有多項的提升,但定價亦有所提高,突破 HK$6,000 的心理關口,不少有興趣的用家都因而卻步。我們今次特地借來 RX100 III 及 RX100 II 兩代機身進行比較,且看新機是否值得付出更多。
兩機的機身看似差不多,不過仔細觀察,還是可以找到不少分別。最明顯的當然是機背 LCD 由上一代只可以向上揭起約 85° 提升至 180°,連接 LCD 的支架設計有所改變。另外,新機刪減了機頂 Hot Shoe 亦是重要提示,除此之外,RX100 III 新鏡頭的厚度、閃燈位置、NFC 晶片位置等都有所分別,如果把內置 EVF 彈出,要分辨兩機更是輕易而舉。
Sony RX100 III 及 RX100 II 規格比較
RX100 III | RX100 II | |
感光元件 | 1 吋 2,010 萬像素 | 1 吋 2,020 萬像素 |
變焦範圍 | 等效 24 - 70mm(2.9 倍)蔡司鏡頭 | 等效 28 - 100mm(3.6 倍)蔡司鏡頭 |
最大光圈 | f/1.8 - 2.8 | f/1.8 - 4.9 |
快門速度 | 1/2000s - 30s | 1/2000s - 30s |
對焦系統 | TTL 對比感測 | TTL 對比感測 |
感光度範圍 | ISO 125 - 12800 / 可擴展至 ISO 80 | ISO 160 - 12800 / 可擴展至 ISO 100 |
拍片功能 | Full HD 50Mbps XAVC S | Full HD 28Mbps AVCHD |
影像處理器 | BIONZ X | BIONZ |
LCD 屏幕 |
3 吋 1,228,800 點 TFT LCD 向上 180° / 向下 45° |
3 吋 1,228,800 點 TFT LCD 向上 85° / 向下 45° |
內置 EVF | 0.39 吋 1,440,000 點 OLED | 不支援 |
Hot Shoe | 不支援 | 支援 |
Wi-Fi / NFC | 支援 | 支援 |
尺寸 | 101.6 x 58.1 x 41.0 | 101.6 x 58.1 x 38.3mm |
重量(連電池及記憶卡) | 290g | 281g |
Sony Cybershot DSC-RX100 III 詳細規格︰
http://www.dcfever.com/cameras/specification.php?id=2032
Sony Cybershot DSC-RX100 II 詳細規格︰
http://www.dcfever.com/cameras/specification.php?id=1909
上一代 RX100 II 的 LCD 最多揭起約 85°,比新的 RX100 III 大為不如。 | LCD 向下調校的的幅度則兩機差不多。 |
觀看機頂有沒有 Hot Shoe 即可以輕易分辨兩機。 | 從這個角度觀看可以見到 RX100 III 的鏡頭控制環稍厚。 |
RX100 III 的內置閃燈移至機頂中央。 | 兩機的 NFC 晶片位置不同,新機位於機側,上一代位於機底。 |
實拍測試 1
測試條件︰35mm、ISO 125、f/4、1/100s、AWB(JPEG)
RX100 III | RX100 II |
實拍測試 2
測試條件︰35mm、ISO 400、f/5.6、1/2s、AWB(JPEG)
RX100 III | RX100 II |
實拍測試 3
測試條件︰35mm、ISO 200、f/2.8、1/125s、AWB(JPEG)
RX100 III | RX100 II |
景深效果測試
RX100 III 的新鏡頭其中一項賣點是遠攝端光圈有所提升,除了令入光量更多,提升快門之外,景深可以更淺亦是大家所關心。兩機皆採用等效 70mm 焦距,RX100 III 最大光圈為 f/2.8,RX100 II 最大圈就只有 f/4,足足有一級的差距,放大示範相片後可以見到 RX100 III 的背景虛化程度更明顯。
留意的是上一代的 RX100 II 提供最遠等效 100mm 焦距,利用更遠攝的焦距理論上可以做到更淺的景深,不過由於焦距改變,如果要保持相同的構圖就要把拍攝位置向後移動,難以跟 70mm 拍攝的相片進行直接比較。不過考慮到主體跟相機的距離增加,且光圈進一步下降至 f/4.9,RX100 II 以 100mm 拍攝,在製造淺景深方面並不能佔到便宜。
RX100 III | RX100 II |
RX100 III | |
RX100 II |